2018年全国道馆俱乐部柔道锦标赛南部区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公开组: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
-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
-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U15组:
男子:-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
-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
-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5月5日至6日 浙江省温州市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各道馆、俱乐部及体校可组队参赛。
(二)参加单位报名、报项
每个参赛单位各级别名额不限,公开组运动员生日必须为2002年12月31日之前;U15组运动员生日必须为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之间。
(三)报到和离会
各运动队于2018年5月3日报到,提前报到费用自理,技术官员于2018年5月3日报到。所有参赛人员于2018年5月7日离会。
(四)相关费用
1、公开组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人须交纳包干经费80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150元。U15组参赛运动员缴纳伙食费每人每天150,免交包干经费。
2、参赛单位要统一给参赛运动员办理相关保险,报名时须将办理的保险证明、健康证明的复印件上报至柔道部。赛会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治疗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没有参加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非全国注册的运动员。
4、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运动伤害保险证明。
5、不满18周岁的运动员参赛须提交由监护人签署的同意参赛证明。
(二)资格审查
1、中国柔道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参赛的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柔联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公开组男子比赛为4分钟,女子比赛为4分钟。加时赛无时间限制。U15组男子比赛为3分钟,女子比赛为3分钟。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制。
(四)运动员正式称重将被安排在比赛前一天19:00-19:30,正式称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不参加称重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五)为保证运动员安全,U15组比赛不得使用绞技和关节技,如出现使用纹技和关节技的情况,裁判员应立即暂停。
(六)运动员参赛必须穿蓝、白色柔道服,柔道服的尺寸大小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色半袖圆领衫。
(七)柔道垫必须使用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合格产品。
(八)各单位在5月3日20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报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各级别录取前八名。
(二)比赛设“敢斗奖”和“最佳技术奖”各3名(男、女分别计算),“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
(三)各级别前八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2018年全国道馆俱乐部柔道锦标赛决赛。公开组运动员在2018年全国道馆俱乐部柔道锦标赛决赛取得的成绩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U15组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具体事宜待总局批准后另行通知。
(四) 未满十八周岁的运动员,获得前八名可免费参加中国柔道协会举办的青少年柔道夏令营。
七、报名
(一)报名表须加盖各参赛单位公章。
(二)报名表须于2018年4月9日前传真至中国柔道协会。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阎天元,电话/传真:010-84378212-802,电子邮箱: 1338488357@163.com)
(三)各参赛单位在5月3日晚20时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的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运动员相关保险证明材料一并交大会竞赛处,过时按弃权论。
八、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的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加强管理。
(二)禁止使用违禁药品。比赛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20号令》,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检测。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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