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摔跤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辽宁聚缘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28日-30日
辽宁省葫芦岛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各学校、跤馆及武校、体育俱乐部等。
六、比赛项目
男子: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以上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
七、参赛资格
(一)200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出生且身体健康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蓝底正面照片到赛区办理参赛注册。临时身份证不能参赛注册。
(三)参赛注册时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复印件交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八、处罚
(一)参赛运动员如有使用假身份证、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
1、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禁赛三年,并将运动员的违纪情况通报所在省市体育局。
2、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该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
3、将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
(二)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需有大会医生出据证明,并经本队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比赛中严禁运动员无故弃权,如经查实运动员未按规定申请弃权的,将视情节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三)比赛中如出现仲裁委员会一致认为属于假摔现象的,将取消双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四)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对手弃权而累计两场不战而胜晋级的,不予录取名次。
九、参赛办法
(一)每队每个级别最多可报3名运动员。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无领队或教练的队伍,将不予参赛。
(三)参赛单位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17版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称量体重:运动员须在本级别比赛前一天16:00进行称重,(错过称重规定时间将取消参赛资格),预称时间为15:30-16:00。
(四)抽签:技术会议确认运动员参赛级别后,进行抽签。
(五)运动员自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摔跤衣(白底,红、兰道边的)、摔跤裤(和摔跤衣一致,白底,红、兰道边)和摔跤鞋。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冠亚军各一名,两人并列第三,4人并列第五)
(二)参赛人数4至5人的采取单循环赛,录取前三名,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下的作为表演赛。
(三)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他颁发获奖证书。
(四)组委会评选8个参赛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设优秀裁判员奖和最佳技术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在2018年10月15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的扫描件和人数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社会发展部和赛区组委会邮箱。 (可登录网站wrestling.sport.org.cn/下载电子版规程及报名表,查看比赛信息。)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董大勇 电话:010-67020296
邮箱:chinashuaijiao@126.com
葫芦岛市赛区组委会:
联系人:于明洋 电话:15898299422
邮箱:juyuan0429@163.com
(二)未在规定时间(2018年10月15日前)报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不接收现场报名参赛)。
(三)各参赛队必须在2018年10月26日20:00之前将本队报名参赛人员最后确认级别报大会编排组,逾期不报不能参加比赛。
(四)请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在2018年10月26日20:00之前抵达赛区报到。
(五)已注册过的运动员请将注册证带到赛区审核注册。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赛人员需缴纳竞赛包干费和伙食费,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三)裁判员及赛会组织费用由承办方负责。
十四、裁判员: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摔跤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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